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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1     14:39:25    来源:


一、“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报销政策
1.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住院补偿年封顶线由100000元提高到120000元。
3.进入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年封顶线从30万提高到35万元。
5.特困供养、低保、孤儿、贫困残疾人减免住院起付线;精准扶贫在二级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在门诊诊疗的精准扶贫对象减免门诊诊疗费、挂号费、病历费等。
6.精准扶贫患者住院大病兜底。精准扶贫对象进入大额补充医保后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兜底报销到90%。
“三类”特殊对象兜底。对非贫困人口中的疑似尘肺病、终末期肾病、重度精神病患者比照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入大额补充医保后住院兜底保障到90%。
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
8.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精准扶贫患者入院持有效证件和贫困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入院时只需交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即时结算。
    注:纳入救助费用指“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经医疗机构减免,再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及其他补助后的合规医疗费用”。
三、县人民医院精准扶贫对象住院相关政策
1、危、急、重症病人、计生家庭和精准扶贫对象,我院开辟有绿色通道,可享受优先救治的原则。
2、精准扶贫对象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的服务模式。
3、医院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切实控制患者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以上内容若发生变化以国家政策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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