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7 00:43:14 来源: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因病情需要在我院住院治疗时,各科室在接诊时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 科室收住此类病人一定要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及时办理审批手续(计划生育困难优诊证复印一份,与农合审批表一起审批)。
二、 建立绿色就诊通道,先诊疗后结算。
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享受精准扶贫政策,报销比例提高5%。农合患者审批完毕后按照提高比例5%自动结算;城镇居民患者因系统设置问题,结算完毕后去医保局结算处补5%差额部分。
四、农村符合再生育政策,需要实施输卵(精)管复通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在县级二级医院手术的,享受新农合定补5000元。享受人员持我县卫计局审批后的《湖北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再生育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申请表》。、农村符合再生育政策需
五、对已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后期治疗费用纳入农合报销范围,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手术者轻微不良后果的,经积极治疗痊愈的,费用也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有
请各科室做好宣传及解释工作!
医疗保险科
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