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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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01:04:10    来源:


 

 

十继医教办发[2016]5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及申报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卫计局、武当山特区卫计局、市卫计委东风分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 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鄂继医教办函[2016]0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2017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把学习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作为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人员应涉及到全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内部举办的讲座、培训班等不得作为市级项目申报。同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向省、市两级申报。

二、项目要以单位填写《十堰市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鉴于我市目前继续教育项目多数集中在下半年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所申请的项目内容和举办时间要统筹安排,以确保我市继续教育项目举办时间均匀分布,平稳有序进行。项目实际举办时间与申报时间相差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各项目需按照申报内容举办,不得随意变更和删减内容。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由专家组评审后公布。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

市医学会地址:十堰市柳林路46号(原计生委办公楼)。

联系人:卓健西,电话:8652453

 

附件1: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附件2十堰市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通知内容也可登陆“http://www.shiyanma.org.cn(十堰市卫生界学会网)”查询。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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